輔助行動器材租借服務
金服務簡介
香港紅十字會自一九七五年開設的「輔助行動器材租借服務」,多年以來有賴慈善基金、公眾捐款及象徵式的器材租借租金等支持運作經費。
服務目的
為有需要之傷病者及行動不便的人士,提供價廉合適的輔助器材租借服務,以減輕他們在康復期間的經濟支出,讓他們安心康復。
服務對象
- 行動不便的傷病者
- 需短暫租借輔助行動器材的人士
可供租借之器材及費用:
器材 | 租金 (港幣) | 按金 | |
本地居民 | 非本地居民 | ||
步行架 | $60 | $100 | $1,000 |
四腳叉 | $60 | ||
穿手拐杖 | $60 | ||
沐浴椅 # | $60 | ||
輪椅活動枱板 # | $60 | ||
有轆步行架 * (必須由醫護人員轉介) | $80 | ||
便椅 | $90 | ||
輪椅 | $140 | $200 | $2,000 |
助行車 * | $140 | ||
高背輪椅 * (必須由醫護人員轉介) | $220 | $400 | |
手提斜台板 # | $280 | $500 | |
可傾斜沐浴便椅 # (必須由醫護人員轉介) | $430 | $1,000 | |
(必須由醫護人員轉介) | $630 | $1,000 |
註:
*只在總部、社區交收中心及部分醫院交收中心提供
#只在總部及部分社區交收中心提供
惡劣天氣或情況安排:
若天文台於服務前兩小時或於服務進行期間發出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輔助行動器材租借服務」(包括各交收中心及器材到戶服務) 將暫停服務
租用者須知
- 租借器材申請必須由年滿18歲之使用者或保證人辦理
- 所有租借申請須先致電交收中心預約
- 在確定預約日期及交收地點後,保證人出示以下文件及費用到指定交收中心地址及時間辦理手續:
- 租用者/保證人身份證或護照;
- 保證人之住址證明;
- 所需按金及租金費用;
- 如租用者為高齡、傷殘、健康欠佳之綜援受助人,可保留單據向社會福利署申請醫療復康用品津貼。(備註:有關申請由社會福利署獨立審批)
- 如機構團體或私人公司有意租借輔助行動器材作活動之用,可致電 2610 0515辦事處向職員申請。
續租付款辦法
- 請親臨相關之交收中心以現金辦理,請參閱各交收中心之辦公時間,或致電本服務熱線查詢:2610 0515;或
- 郵寄劃線支票到: 西九龍海庭道19號香港紅十字會總部「輔助行動器材租借服務」,支票抬頭請寫「香港紅十字會」,支票背面必須寫上檔案編號及使用者姓名;或
- 將租金直接存入中國銀行戶口: 012-875-1-144458-5(香港紅十字會),並將正本入數紙 (背面必須寫上個案編號及使用者姓名) 寄往本會上址;或
- 透過下側的轉數快二維碼進行轉賬。完成轉賬後,請將截圖 (需清晰顯示轉賬金額、轉賬日期、參考編號及付款人姓名),並需寫上個案編號及使用者姓名等資料,電郵至mel@redcross.org.hk。
註:二維碼只可用作「輔助行動器材租借服務」續租付款用途
借用期限
基本租借期最少為一個月,已繳付的租金將不獲發還。 若有需要可以延長租借期。
器材清潔及維修保養
本會供租用之所有輪椅及其他器材,每一部/件均經過消毒、清潔、檢查及維修保養程序,確保輪椅/器材已清潔及安全才供租用。租用期間,本會將按需要安排專人上門檢查及維修已出租之器材。
器材交收
- 敬請預約領取/歸還所有器材。
- 租用者或保證人可授權第三者到本會交收中心,領取及歸還其租借的器材,惟必須填寫交收授權書。
遺失或損壞
在租借期內,器材如有遺失或損壞,租用者或保證人應盡早通知本會職員,並須繳付有關修理或重新購置的費用。
香港紅十字會總部 院友關懷服務
電話:(852) 2610 0515
傳真:(852) 3103 4010
地址:香港西九龍海庭道1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