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紅」攝影比賽
所有參與 FUN FUN「紅」日 機構的員工均可參加「紅紅」攝影比賽。
參賽者只需於FUN FUN「紅」日當日(即2010 年 8 月 12 日)拍攝自己或同事穿著「紅」的照片,並於 2010 年 8 月 19 日(星期四)或之前上載至FUN FUN「紅」日 FACEBOOK 專頁,便有機會得到以下豐富獎品:
| 冠軍: |
Panasonic 輕便數碼相機DMC-LX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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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軍: |
Samsung Anycall JetS8000H 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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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軍: |
Samsung Mirror PL150 雙屏幕數碼相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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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人氣」大獎: |
Panasonic iPhone/iPod揚聲器 SC-SP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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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異獎:
(10名) |
Samsung YP-U5Q 2GB MP3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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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友好投票
遞交參賽作品後,即可於FACEBOOK專頁上與友好分享及呼籲投票,角逐「網上人氣」大獎,贏取豐富禮品。詳情可以登入FUN FUN「紅」日FACEBOOK專頁,又或按此跟你的朋友於FACEBOOK上分享。
參加比賽方法:
- 參賽者須將作品上載至FUN FUN「紅」日 FACEBOOK 專頁
- 所有參賽作品須於 2010 年 8 月 19 日(星期四) 或之前完成上載
- 每位參賽者只可遞交一張相片,如遞交超過一張相片將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 每間機構的參加比賽人數不限。
- 遞交參賽作品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 參賽者姓名 (須與香港身份證相同)
- 身份證的頭5個數字 (例如:A123456(7),頭5個位數字為 12345)
- 所屬機構名稱
- 日間聯絡電話
- 電郵地址
- 參賽作品的標題 (不可以超15個中文字或20個英文字)
- 作品須以數碼相片形式提交,其解像度須為500萬像素或以上,圖像格式為JPEG或TIFF,圖像檔案大小不可超過5MB。
- 照片上無需顯示拍攝日期。
比賽細則:
- 每位參賽者只可遞交一張相片。
- 如所遞交之作品未能符合列明之「參加比賽方法」,將不被考慮
-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的原作,並未曾於其他媒介刊登或曾參加其他比賽。
- 所有得獎作品之版權將歸香港紅十字會所有,紅十字會並有權於未經得獎者允許下公開其姓名或印刷和編印作品。
- 香港紅十字會將保留比賽規則的最終詮釋權。
評審準則:
評審顧問會以下四方面作評審:
遞交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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